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住建厅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对房地产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事项
审查意见
备注
房地产开发企业
1
赣州市恒信置业有限公司
暂定资质延期,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
同意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吴宗明,变更后法定代表人:陈冲。
2
宁都县森源置业有限公司
暂定资质转正定四级资质
同意
3
赣州通天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重新申报暂定资质,变更企业地址
同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