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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投诉人反映:位于宁都县梅江镇新庄村的宁都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多年来一直把未经处理的屠宰废水直排梅江河,污染环境。曾多次投诉,均未处理。
二、交办信访件
属六批,由中共宁都县委、宁都县人民政府承办,6月7日收到,6月11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处理宁都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废水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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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宁都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成立于年,位于宁都县梅江镇新庄村,为国有企业,经营范围为生猪、牛、家禽收购、屠宰销售,年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目前每天屠宰加工生猪约头,生产用水约30立方。因建成时间较长,目前各种设备相对陈旧老化,污水处理系统较为落后,沉淀池和氧化池容量已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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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调查核实情况
6月7日下午,县分管领导召集县商务局、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年12月以前,因该场建成时间较长,各种设备相对陈旧老化,污水处理系统较为落后,沉淀池和氧化池容量不足,有时清理不及时,确实存在少量污水溢出排放至梅江河现象,对河水造成了一定污染。年1月9日,我县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以后,企业进行了整改,每天租用吸粪车对氧化池和沉淀池进行清理(有监控记录和租车记录),将屠宰污水运送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保证屠宰废水不外溢排入梅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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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存在问题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年12月以前,由于该场建成运行时间较长,各种设备相对陈旧老化,污水处理系统较为落后,沉淀池和氧化池容量不足,有时清理不及时,导致少量污水溢出排放至梅江河,对河水造成了一定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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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处理整改情况
年1月9日,县环保局对该屠宰场进行了检查,并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6月7日,县环保局、县商务局等相关单位到该屠宰场现场调查核实,并要求企业必须坚持每天对氧化池和沉淀池进行清理,否则将从严从重处罚。目前企业每天租用吸粪车对氧化池和沉淀池进行清理(有监控记录和租车记录),将屠宰污水运送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保证屠宰废水不外溢排入梅江河。6月8日,我县制定下发了《宁都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第六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宁府办字〔〕68号),要求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废水固废规范处理、达标排放,坚决杜绝违规排放和超标排放。同时,我县正在加快推进县生猪屠宰场易址新工程(投资万元,年6月开工)建设,加紧污水设备系统采购安装,预计年9月之前建成投入使用,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八、问题解决情况
问题已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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