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教育局关于年面向社会认定
教师资格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在宁都县的公民。具体申报条件见省教育厅《关于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二、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阶段:年4月10日至4月18日。
第二阶段:年6月13日至6月15日。
2.网上申报办法。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 3.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第二阶段的申报只针对年5月通过教师资格面试人员,其他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在第一阶段报名。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第一阶段于年4月20日至4月26日(不含双休日);第二阶段于年6月15日至6月16日。逾期恕不受理。
2.现场确认地点:宁都县教育局人事股。
3.现场确认随带材料:申报人须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上交材料清单》(见附件2)要求准备好所有材料。
4.现场确认须填写的纸质材料:体检表、档案袋等。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2.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通知。
3.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流程:现场确认通过初审后,将填写好并贴好照片的《体检表》交现场工作人员→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完所有项目,《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办公室→医院向县教育局移交《体检表》。
五、其他事项
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将发布在宁都政务网( 联系-;联系人:段老师。
附件: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上交材料清单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宁都县教育局
年3月21日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