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宁都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竞争性转隶工作,为确保转隶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隶职位名额、条件要求
(一)转隶职位名额
1、从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县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在编在岗人员中转隶2名;
2、从县林政管理稽查大队在编在岗人员中转隶13名;
3、从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县畜牧兽医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水产站(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在编在岗人员中转隶5名;
4、从县水政监察大队在编在岗人员中转隶2名;
5、从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大队在编在岗人员中转隶4名。
(二)转隶对象基本要求
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含试用期考核为不确定等次);
3、已取得相关岗位的执法资格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间的,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转隶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8月2日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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