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
拍卖财产: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熊屋山一栋住宅。
土地使用证号:宁国用()字第号;占地使用面积80.00㎡;一至四层总建筑面积.94㎡;拍卖总层数四层一栋住宅;砖混结构,产权来源:购置;使用性质:住宅;建筑年代:九十年代;购置年份:年。
有租赁,无钥匙,未腾空,可过户。
评估价:.78万元起拍价:84.6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加幅度:元。
注意事项: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联系亲自实地看样,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网拍竞价记录:
1、处置单位:宁都县人民法院
2、参与人数:2人报名17人设置提醒次围观
3、本次拍卖经过0次竞价,于/11/:00:00,最终无人出价,导致流拍了。
4、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该房起拍价:元,为什么无人出价参与竞拍呢?欢迎各位网友在底部留言说说个人观点!喜欢拍卖信息的网友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