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教育局关于年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在宁都县的公民。具体申报条件见省教育厅《关于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二、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年4月9日至4月13日工作日期间。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工作日期间。
2.网上申报对象。
第一阶段网报对象:所有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第二阶段网报对象:参加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3.网上申报办法。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第一阶段于年4月14、15日及21、22日;第二阶段于年6月16、17日。逾期恕不受理。
2.现场确认地点:宁都县教育局人事股。
3.现场确认随带材料:申报人按《关于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准备好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并填写好“其他相关表格”(见附件2),根据《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上交材料清单》(见附件3)的格式要求及叠放顺序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将须提交的所有材料自备档案袋装好。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2.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通知。
3.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流程:现场确认通过初审后,将填写好并贴好照片的《体检表》交现场工作人员→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完所有项目,《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办公室→医院向县教育局移交《体检表》。
五、其他事项
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将发布在宁都政务网( 联系-;联系人: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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