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通用机场建设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西宁都通用机场建设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万元人民币
2.1.万元。
2.2建设地点:宁都县境内
2.3招标范围:
2.3.1前期编制江西宁都通用机场选址报告、航行服务研究报告、宁都机场通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飞行程序设计方案研究报告、飞机性能分析方案研究报告及项目可研、选址、飞行程序研究等施工前所有咨询工作;
2.3.2负责办理宁都县通用机场建设前期与军方、民航、地方政府三方相关的军民航报批手续;
2.3.4?负责协调军民航有关部门对选址、可研项目进行评审事项。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民航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4)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工程咨询资质(民航专业);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相关证明原件);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年9月7日至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华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办事处或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9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其它8.1选址等报告完成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选址及军方批复。
8.2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程序完成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所有成果及批复。
8.3所有前期咨询服务完成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所有成果及批复。
8.4根据通用机场建设审批程序,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号令、《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CCAR-、司作〖〗号等相关文件,投标人编制《宁都通用机场项目选址-可研阶段进度表》,进度表中应截明整个机场建设前期审批所有程序及完成时间,不限于本招标事项。投标时单独递交。
9.联系方式招标人: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华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伟强电话
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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