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
何善锦同志任中共南康区委委员、常委、书记;徐兵同志不再兼任中共南康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李赣兴同志任中共南康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南康区人民政府区长候选人。区长职务的任命,需按照法律程序通过后对外公布。赣县区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
廖永平同志任中共赣县区委委员、常委、书记,中共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胡晓平同志不再兼任中共赣县区委书记、常委、委员,中共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刘文彦同志任中共赣县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赣县区人民政府区长候选人,任中共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提名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人选;
张景霖同志不再担任中共赣县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赣县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区长职务的任免需依照法律程序通过后再对外公布。
信丰县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
袁炎同志任中共信丰县委书记,不再担任信丰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何善锦同志不再担任中共信丰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张琳同志任中共信丰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信丰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
县长职务的任免需依照法律程序通过后再对外公布。
大余县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
韩相云同志任中共大余县委书记,不再担任大余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廖永平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大余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曾志平同志任中共大余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大余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县长职务的任免需依照法律程序通过后再对外公布。上犹县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
余业伟同志任中共上犹县委书记,不再担任上犹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赖晓岚同志不再担任中共上犹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钟晓斌同志任中共上犹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上犹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县长职务的任免需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崇义县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
李国泉同志继续任中共崇义县委委员、常委、书记;
黄斌同志任中共崇义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崇义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
潘金城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崇义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崇义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其中,县长职务的任免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安远县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
杨有谷同志任中共安远县委委员、常委、书记;
严水石同志不再兼任中共安远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李秋平同志任中共安远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安远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
肖斐杰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安远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安远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县长职务的任免需依照法律程序通过后再对外公布。
龙南市经省委、赣州市委研究决定:
钟旭辉同志任中共龙南市委书记,不再兼任龙南市人民政府代市长职务;刘勇同志不再兼任中共龙南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彭江闽同志任中共龙南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龙南市人民政府市长候选人。
市长职务的任免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全南县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曾平同志继续任中共全南县委书记;边建忠同志继续任中共全南县委副书记、全南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定南县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
龙小东同志任中共定南县委书记,不再担任定南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赖正文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定南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陈钰滢同志任中共定南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定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县长职务的任免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兴国县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
李贱贵同志任中共兴国县委书记;赖晓军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兴国县委书记职务;刘章宏同志任中共兴国县委副书记、提名为兴国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陈黎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兴国县委副书记、兴国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县长职务的任免需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宁都县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
肖斐杰同志任中共宁都县委书记;邱建军同志不再兼任中共宁都县委书记;何国杰同志任中共宁都县委副书记,提名为宁都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刘定辉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宁都县委副书记、宁都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县长职务的任免需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于都县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
黄法同志任中共于都县委书记,不再担任于都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陈阳山同志不再担任中共于都县委书记职务;
李松柏同志任中共于都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于都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
县长职务的任免需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瑞金市经省委、赣州市委研究决定:
吴建平同志继续担任中共瑞金市委书记;刘春林同志任中共瑞金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瑞金市人民政府市长候选人,任中共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提名为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人选;蓝贤林同志不再担任中共瑞金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瑞金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市长职务的任免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会昌县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
潘金城同志任中共会昌县委委员、常委、书记;
蔡小卫同志不再担任中共会昌县委书记、常委、委员;
李德伟同志任中共会昌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会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
余学明同志不再担任中共会昌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会昌县人民政府县长。
县长职务的任免需依照法律程序通过后再对外公布。
寻乌县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
蓝贤林同志任中共寻乌县委委员、常委、书记;柯岩松同志不再兼任中共寻乌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何善祥同志任中共寻乌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寻乌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
杨永飞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寻乌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寻乌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县长职务的任免需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石城县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尹忠同志继续任中共石城县委书记;张小川同志继续任石城县委副书记、石城县人民政府代县长。来源:赣南日报综合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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