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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年9月15日决定:接受肖峻辞去宁都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任命曾文俊为宁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曾文俊同志简历曾文俊,男,汉族,江西瑞金人,年6月出生,年7月参加工作,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宁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院长。历任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立案庭副科级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政治部副主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一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点击下方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