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字[]号)的文件精神,为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企业划分情况,通过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我县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中拟划定为大型企业的名单。现将我县拟划定为大型企业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3月27日-年3月29日。
公示名单中的单位如对划分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年4月10日前向宁都县社保局提交以下材料:年度本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法定劳动工资年报等能够确定其所属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年12月份从业人数的相关材料。材料收集后将由宁都县人社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税务部门审核并逐级上报审核确认。
宁都县社保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股:-
附件:公示单位名单
宁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年3月26日
宁都县关于拟划定大型企业名单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文章已于修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