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一男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从而非法获利,近日,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对其进行了审理,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李某退缴的赃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年1月以来,被告人李某通过手机操作参与“TRX波场超级社区”平台,利用分红、奖励等宣传方式引诱他人注册并成为其下线会员,会员之间形成呈金字塔顺序的层级关系,以发展下线会员的方式来赚取TRX币,再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把赚取的TRX币以现金形式销售出去,从而实现非法获利。直至年5月份,李某发展层级超过3级,且下线会员超过30人,非法获利人民币余元。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另查明,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的亲属代为其退缴赃款人民币元,缴纳罚金人民币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为骗取财物以“TRX波场超级社区”为网络平台,利用分红、奖励等宣传方式引诱他人注册并成为其下线会员,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诱使多人参加传销组织,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被告人李某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关键作用,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予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李某具有坦白情节,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赃款并缴纳罚金,对其予以从轻从宽处罚,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赣州法院网
编辑:宁都新鲜事
订阅\\\\投稿
①搜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