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宁都县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
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宁都县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城区卫生协管员10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吃苦耐劳、品行良好、忠诚敬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高1.70米以上,年龄20至35周岁,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及聘用事宜
1、报名时间:年9月23日至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宁都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县商贸城五楼),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或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体检:面试通过后统一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的要求执行。
5、聘用: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及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岗位工作者,签订相关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元/月,另加绩效工资。
2、试用期满签订相关聘用合同者,参照宁都城管局正式城管协管员工资待遇。
特此公告
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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