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若干政策措施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我市“90条”落实降成本优环境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审批程序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更好地服务六大攻坚战,支撑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日前,我市出台《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从降成本、优环境两方面出台共13项计90条具体政策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
《若干政策措施》90条,条条都是“真金白银”,涉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涉企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和推进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支持企业内部挖潜、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等13个方面。为让“90条”真正落到实处,我市对每一条政策措施的推进实施都明确了责任单位,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
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抓好“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减负、解难、放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主动作为,精准施策、激发活力,汰劣存优、促强提质,改进监管、优化服务”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扎实有效地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增效益,创优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惠企政策措施制定后,要加强入企宣传解读,开展联企服务活动,建立为企抒困机制,强化助企考核问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审批程序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更好地服务六大攻坚战、支撑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我市日前制定《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90条具体举措。“今日宁都”今日刊发《若干政策措施》摘要,以飨读者。
七大方面降低企业成本
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自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允许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赣州市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清单,构建后备企业梯队,每年从后备清单中选出不少于家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进行培训,实施一对一帮扶指导。加大力度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跟踪申报过程。由受益财政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投入的2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在税前摊销。企业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条件的工业设计费用,按照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对重点培育的稀土新材料及应用、钨新材料及应用、新能源汽车及配套、电子信息、铜铝有色金属、以家具为主的现代轻纺等六个千亿产业集群和生物制药、氟盐化工、新型建材等三个百亿产业集群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以及规定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万元(含)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单位价值超过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年12月31日前,对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转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年12月31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申报纳税的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收入库,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该企业国有资本金,但获得现金及其他非股权对价部分,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降低企业二手设备交易税费成本,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设备,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减按2%征收增值税。企业出口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设备,根据税法规定的条件,分别适用免征增值税或出口退税政策。
●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负担,对房地产企业出售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现行的1%下调至0.7%;非普通住宅的预征率由3%下调至1.5%,核定征收率由6%下调为5%;非住宅的预征率由5%下调至3%,核定征收率由8%下调为6%;对房地产企业降低出售给政府及相关机构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房屋,据实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面积扣减,调减房地产企业自用地下建筑计入房产原值的比例。
●制定相应标准,对符合产业政策、有较好发展前景、一时遇到较大困难的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内实行税费缓收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降低涉企收费
●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对市及市以下省授权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从严核定收费标准,完善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特种设备中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费按规定标准的90%收取,低温汽车罐车检验检测费、住宿餐饮业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厂区范围内的工业生产厂房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对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
●加大政府性基金清理力度,暂停对企业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
●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建立政府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委托职能的目录清单,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向企业收取费用行为,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
●-年免收探矿权使用费。将煤、稀土、钨、钼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率下调为零;其他矿山企业从尾矿中回收矿产品的,开采未达到工业品位或未计算储量的低品位矿产资源的,企业可以申报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从废石(矸石)中回收矿产品的,按照国家规定批准开采已关闭矿山的非保安残留矿体的,企业可以申报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
●对省政府批准的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允许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增加企业国有资本金。
3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完善执行财政性资源与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信贷投放、存贷比挂钩的激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入力度。
●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企业贷款流程,引导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企业续贷授信管理实施细则,切实缩短续贷平均审批时间。对企业是否续贷采用提前一个月办理,并对信誉良好、还贷能力强的企业实现“无缝对接”。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向政府采购中标供货商提供信用贷款等融资服务。积极推广成套设备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创新专利权、存货、订单等新型抵押方式。支持民营企业采用知识产权、仓单、商铺经营权、商业信用保险单等质押融资。
●继续完善政府、银行、企业合作长效机制,逐年增加财园信贷通、小白癜风怎样治疗最快北京有没有专业看白癜风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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