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0名
为了缓解我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状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组织实施宁都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名额及方式
(一)选调对象:宁都县外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符合交流进机关条件的参照公务员,以下简称参照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学校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除外);
(二)选调名额: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计划数为20名(见附件2),事业编制人员计划数为40名(见附件3);
(三)选调方式:采取面试与考核的方式。
二、选调对象要求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4、学历要求为第一学历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岗位如报考人员为退役士兵,学历可不作要求);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在赣州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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