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都县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
招标事项核准的批复
宁都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核准宁都县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请示》(宁民字〔〕75号)收悉。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赣州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办法(暂行)》和宁府办抄字[]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
二、投资规模及投资总额
项目建设地点为宁都县竹笮乡小坑村陈屋组的大山背,距县城23华里,规划占地.7亩,建筑面积平方米,附属工程面积12万平方米,公墓34万平方米。项目按照国家二级馆标准设计,按国家三级馆标准建设。
该项目分两期工程建设。第一期开发面积亩,建筑面积平方米,附属工程面积约6万平方米,公墓约10万平方米。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亿元,其中一期预计投资万元。
三、招标人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确定中标人15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并主动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四、经核准的内容需变更的,招标人应到我委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特此批复。
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8月8日
相关介绍
宁都县殡仪馆及公墓工程位于竹笮乡小坑村陈屋组大山背,项目总占地面积.7亩,总投资1亿元,分二期建设。
一期占地亩,总建筑面积.7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生活用房.71㎡、火花加悼念用房.37㎡、骨灰楼㎡、管理用房.28㎡、其它用房.01㎡,项目容积率0.03、建筑密度0.03%、绿化率30.35%、机动车位个、道路2侧机动车位个,一期公墓穴位㎡,共个,其中高档穴位个,中档穴位个,低档穴位个。一期投资万元,建设期限2年。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将完善宁都县殡仪馆基础设施和提高服务质量,对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来源:宁都政务网、梅江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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