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我厅受理了G瑞金至兴国改线工程(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申请。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年5月20日至年5月28日(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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