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严木发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葛藤村(原团坑村)上坪山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五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赣民初号等民事调解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等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部分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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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执行人:郭木英
性别:女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坑塘村上墩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1.78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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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执行人:项永锋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葛藤村铜锣丘小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宁民一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等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宁执字第号等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6.02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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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执行人:郭桃兵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里迳村上村小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宁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4.04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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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执行人:郭玉平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营上村对江排二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三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等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等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10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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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执行人:邱春生
性别:男
身份证号:36********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石江陂村里山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16.71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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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被执行人:邱金宝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石江陂村里山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0.6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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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被执行人:廖萍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胡屋村棚下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6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7.00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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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被执行人:封邓生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胡屋村西坑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0.71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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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被执行人:谢金保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富丘村高层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15.12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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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被执行人:黄建华
性别:男
身份证号:36********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对坊村付了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宁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等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等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38.39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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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被执行人:邱有生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圩镇1号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09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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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被执行人:廖明生
性别:男
身份证号:36********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圩镇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5.05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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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被执行人:廖文明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东风村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宁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等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赣执号等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8.60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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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被执行人:黄车发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对坊村圩组1号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调解书等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赣执号等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4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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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被执行人:廖荣生
性别:男
身份证号:36********X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半迳村洋溪一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1.30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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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被执行人:陈秋生
性别:男
身份证号:36********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寺背村罗石下二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宁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等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赣执号等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4.70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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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被执行人:曾朝荣
性别:男
身份证号:36********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里迳村蕉西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追偿纠纷一案,经宁波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作出()甬仲金字第号裁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35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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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被执行人:郭月生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坑塘村新屋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宁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4.25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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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被执行人:廖海英
性别:女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东风村下珠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宁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宁执字第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抚养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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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被执行人:项流生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葛藤村铜锣小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宁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宁执字第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5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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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被执行人:张小能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王坑村下王坑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调解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5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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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被执行人:雷小平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梨树村上蕉二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宁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30.61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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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被执行人:黄留生
性别:男
身份证号:********9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对坊村付了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调解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16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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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被执行人:刘永华
性别:男
身份证号:********5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对坊村段上小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宁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宁执字第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3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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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被执行人:刘红生
性别:男
身份证号:********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坑塘村窑前小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宁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宁执字第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3.07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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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
被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将不得有以下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根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如有以上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按照相关法律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
可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如已符合上述情形,请联系我们(-6756),我们会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从名单库中移除(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栏目中移除)。
来源:宁都法院
综合:微宁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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