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县禁毒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直接参与禁毒工作,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创建“青春无毒,健康生活”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和抵制毒品能力。团县委决定联合县禁毒委、宁都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宁都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全县范围内招募一批禁毒志愿者,扩大我县禁毒志愿服务的队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二、招募方式
1、现场报名。可以到团县委办公室(县党政大楼室)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点击底部
三、招募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
2、乐于奉献,富有社会责任感,热心禁毒工作,能够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业余时间参与禁毒志愿服务活动;
3、遵纪守法,自觉按照宁都县青年志愿者协会禁毒志愿服务队的工作安排开展禁毒志愿服务;
4、有志愿活动实践经验或具有法律、心理、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四、禁毒志愿者的权利
参加禁毒志愿服务活动;接受禁毒方面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供禁毒志愿服务时要求组织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安全保障;对禁毒志愿者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请求禁毒志愿者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请求禁毒志愿者队伍维护其合法权益;入队志愿,退队自由。
所有的禁毒志愿者发放注册宁都县青年志愿者服务证,并根据禁毒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情况在“宁都县青年志愿者”公众平台上记录服务时长;对于表现优秀的禁毒志愿者进行评选,授予荣誉称号。
五、禁毒志愿者的义务
履行禁毒志愿者服务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加禁毒志愿者队伍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损害被服务者合法权益;不得以禁毒志愿者身份从事赢利性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随时维护、更新本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禁毒志愿者的工作范围
禁毒志愿者利用空余时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集体工作范围包括:
1、积极参加禁毒知识普及和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2、参加与禁毒有关的其他公益活动。
联系人:刘汇英联系
志
愿
风
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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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政工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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