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年1月5日上午10时,在宁都县梅江镇登峰一期16栋室举行第二次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北路安置小区五套住宅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起拍价保证金
本标的位于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北路安置小区自建住宅,总层数七层,建成年份年,框架结构,土地使用证号:宁国用()第号、号。拍卖一、二、三层一栋不同楼层,。第一层即1号住宅二室二厅套房,产权来源自建;3号、4号住宅装修为宾馆套房、单间使用;5号住宅装修为三室二厅套房:2号住宅目前被分隔成两部分,一部分为单间与二层其它住宅房被用作宾馆使用,另一部分与一层的住宅即1号住宅形成复式楼户型;2至5号住宅产权来源系赠与所得。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整体竟买者优先,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竞买资格
凡具有相应经济能力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持有效证件报名,可独立、也可联合竞买。凡与本拍卖标的有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准时参加拍卖会。如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未报名参加竟买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年12月13日至年1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进账凭证)
2、报名登记、发售拍卖文件地点:宁都县梅江镇登峰一期16栋室
3、拍卖文件不记名发售,资料费每份元,售后不退。
五、保证金缴款账户
1、竞买人必须以转、汇方式从竞买人的基本账户(注明标的名称、公司或个人名称)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
2、保证金缴存账户:
户名:宁都县人民法院
账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宁都县胜利支行
3、到帐截止时间:年1月3日17:00时。
六、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
七、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自行察看。
八、联系人及电话
宁都县人民法院:-、(张先生)
拍卖公司:-、(李女士)
九、公告发布媒介:
人民法院资产诉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