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一被执行人谢某来到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法官,态度诚恳地说:“请你们先别给我上失信黑名单行?我儿子今年大学毕业正在找工作,我怕对他造成不好影响,我欠王某的那点钱我今天筹集过来了大部分,剩下的我逐月给王某,你们看行不行?”
谢某因经商需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借款8万元,承诺一年之内还清,后因谢某经营不善,一直亏本,借款到期后经王某多次催促未果,便将谢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谢某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偿还王某借款8万元。判决生效后,谢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谢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到谢某村中调查得知,谢某现给别人驾驶大货车,一个月有元的工资。当执行法官将谢某传至法院,谢某承诺一个月内还款。一个月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谢某,谢某仍以正在筹钱为借口拒不还款。执行法官便告知谢某,如再不履行,将会把他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听执行法官这么一说,谢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现身来到法院,请法院不要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执行法官将申请人王某叫到法院,二人很快便达成和解协议,谢某当日先履行5万元,剩余3万元承诺每个月还元在6个月内全部还清。
来源:中国法院网
综合:微宁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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