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发展宁都检察事业,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3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服从领导,组织纪律观念强,团结同志,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从事检察辅助人员工作。
2、宁都籍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要求:法律、中文、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3、身体健康,懂电脑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口齿清楚,年龄不超过30周岁,男女不限。
二、工资待遇经面试合格后,月工资元(要求工作一年以上),并缴纳社保,享受13个月工资待遇。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由其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及当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于年2月20日下午17时前到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和检务保障部报名。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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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父老乡亲
当您和您的家人接到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或-等号码的测评电话时,请耐心接听,认真回答相关问题,您对检察工作的“非常满意”是我们进一步做好“检察服务”最大的动力。
建设幸福美丽宁都,离不开您的参与和支持。我们相信,在全县人民努力和大力支持下,宁都州人的幸福感将得到更高提升。
图片设计:柯珍荣
文字、编辑:廖海保、柯珍荣
审核: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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