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孔某晚上在汽车客运站休息,见客车上车钥匙未拔,心生窃意的孔某竟直接启动客车欲回南京老家。日前,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孔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年5月2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孔某进入宁都县短途客运站想到客车上睡觉,发现赣B×××××乳白色宇通客车的车门可以打开,便上到该车。上车后,孔某发现该车的钥匙没有拔掉,便临时起意盗窃该辆客车,驾驶该车回南京老家,在无证驾驶的情况下遂将该客车驶离车站,往抚州市方向驾驶。
当日6时许,宁都县长途运输有限公司客车司机丁某发现车辆不见,通过车载定位系统发现该车已经行驶至抚州市南城县境内,最终该客车及孔某在抚州市南城县周家堡交叉路口处被南城县警方截停并抓获。孔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作案经过。经鉴定,赣B×××××号大型普通客车认定价格为人民币元,该车已发还了被害人。
据了解,被告人孔某因犯盗窃罪,于年7月6日被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年10月28日刑满释放。
宁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相关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新闻
近日,宁都县公安局快速破获一起盗窃班线客车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追回被盗“班车”一辆。
近日上午7时许,宁都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一辆班线客车于当日凌晨被一男子偷走并逃往抚州方向。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调查中,办案民警获悉被盗车辆已驶至抚州南城境内,随即与南城警方联系并前往实施抓捕。在南城警方的协助下,办案民警在南城县国道将盗窃嫌疑人孔某义抓获归案,案件告破,距案发仅两小时。
经查,孔某义,江苏南京人,无机动车驾驶证,有多次盗窃前科。5月18日,孔某义从深圳搭乘货车来到宁都,想从宁都乘坐班车回南京,无奈身上没钱。5月19日晚上,孔某义来到宁都县长途汽车站,发现一辆班线客车没有上锁,且车钥匙在车上。孔某义便临时起意,将班车开走。
来源:宁都县人民法院、赣州晚报
有事您微我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