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该男子表示只愿意还其中的5万元,债主不同意,债主表示,如果大家借钱都不用去还,那大家都去借钱好了。
其实,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何况30万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当初在你最需要的时候,人家解囊相助,你但凡有点良心,有点感恩的心也不会这样吧。8年人家这钱拿去干什么不好?拿钱翻脸不认人,以后的路也会越走越窄吧,以后谁还敢给你借钱,祈祷自己不要再遇到困难吧。
诚如网友们所说,五万元恐怕连利息都不够啊。不过,如果在借钱的时候没有约定利息,那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无权要求借款偿还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无息借贷的借款人就一定不需要支付利息。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尽管当事人没有约定借期之内的利息,但出借人仍有权要求借款人从逾期还款之日起按一年期LPR的标准支付利息。
对于这种“老赖”,法律难道拿他们没办法吗?从目前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包括各地方政策来看,如果借款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借款,除了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等措施外,还真的没有别的有效措施了。
可是,对于那些有钱不还或者偷偷转移财产的人来说,那就不一样了。为了解决执行难,法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整治老赖,包括将他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镜、司法拘留等,情况严重者,还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新闻评论区中有人说,拘留就拘留了呗,出来就不用还钱了。被司法拘留,那是因为被执行人妨害了法院的执行活动,与债务消灭(或者免除)是两码事。
实际上,就算被执行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也不能免除他们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更何况只是司法拘留呢?
人生在世,无信不立,别人在我们有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把钱借给我们,我们也应当依约归还借款,这样,如果下次有困难,别人才愿意把钱借给你,“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此之谓也。
来源:赣鄱头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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