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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4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宁都县黄石镇田坑村委会原书记兼主任黄金生、村报账员黄春林和村计生专干黄湖北涉嫌贪污罪一案,经宁都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黄金生、黄春林和黄湖北身为村委会干部在协助黄石镇人民政府从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贪污罪。黄金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黄春林和黄湖北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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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换届:谁替我投了选票?今年是河南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年,半月谈记者走访郑州、开封、许昌等地发现,多地农村青年曾遭遇“被投票”,一些农村青年不知谁是村主任,有的只知村主任叫啥名,不知长啥样。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空心村问题凸显。数量庞大的农村青壮年涌入城市打工,3年一次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他们中有不少人无法返乡参加。
而村委会换届选举成年人“一人一票”,这些人的选票是谁投的、是否合规?
30岁了,没见过选票啥样
除户主“代投”家人选票情况外,一些农村出现村干部抱着选箱,走街串巷“拉选票”的情况。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在郑州、开封等地多个乡镇,一些村民反映村委会换届选举不规范,有违民主选举的初衷。“以前选干部是开群众会,公开匿名投票;现在是村干部们抱着选票箱,挨家挨户,让当面投票。都是乡里乡亲的,只能给面子投他们。”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椅圈马村一位村民说,“有时候抱选票箱的人,家里人都不认识,碍于面子,就说随便填吧。”
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农村外出人口占全村人口一半多,且外出人口以青壮年为主,但为了满足“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的规定,即使部分村民家庭成员常年外出,地方仍会照数派发选票,最后往往由家庭留守人员统一“代投”选票。
亟待规范村委会选举“代投”
郑州大学河南省廉政评价研究中心研究员丁辉侠说,关键要确保“真委托”而非“代投”选票,这是目前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薄弱点,应引起重视。
“基层乡镇政府应强化换届纪律的宣传,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方式,动员党员群众参与到村委会换届的监督工作中,引导基层严格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程序,杜绝村干部抱着选票箱走街串巷‘拉选票’等违规行为发生。”丁辉侠说。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仝志辉指出,新形势下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一户一票”更符合实际,建议可参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来源: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半月谈
▍编辑:子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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