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宁都县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年宁都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年关于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我县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资格种类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宁都县范围内的公民。
二、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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