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书院,千年文脉。宁都自古文运昌盛,文化底蕴深厚,崇文尚学之风极盛,唐初有私塾,晚唐设县学,宋代创书院,明代办社学,素有“文乡诗国”美誉。梅江书院始建于南宋淳祐六年(公元年),由时任知县夙子兴建于宁都县城北门拱宸桥旁,文天祥亲笔书写“梅江书院”匾额。清乾隆三十三年(公元年),宁都学政金甡将梅江书院迁建至延春谷(今宁师中学),咸丰七年(公元年)被毁,年在梅江书院旧址(宁师中学)重新修建。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梅江书院曾承载着宁都人重教兴学的优良传统,为宁都培育了一代又一代杰出人才,孕育、赓续了宁都州古老而悠长的文脉。梅江书院曾祀朱熹门人曾兴宗,易堂九子中的李腾蛟、邱维屏、林时益、魏祥、魏礼、魏禧等名家大儒,与苏东坡、揭傒斯、方以智等历史文化名人亦有密切渊源,在江南众多书院中闪耀着特有的人文光芒。值梅江书院建成周年之际,为丰富梅江书院文化内涵,擦亮“文乡诗国”名片,特举办梅江书院首届书画展,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书画作品。一、征集对象全县书画家和书画爱好者,特邀县书法家协会骨干会员。二、征集事项1.内容要求。思想健康积极,能反映宁都优良的历史文化传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规格要求。书法类作品书体不限,作品以竖幅形式展示,尺寸规格为cm×48cm(6尺对开),草书、篆书请附释文。美术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粉画等画种,作品尺寸装裱(框)后不超过尺寸cm(高)×cm(宽)。不收长卷、册页及硬笔作品。所有作品不装裱,在作品背面右上角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所有作品一律不退。3.奖项设置。书法、绘画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在梅江书院展出。对特邀作者作品(作品内容由宁师中学确定,县书协或美协直接布置、收稿)不列入评奖范围。4.截稿日期。自即日起至年11月23日止。5.投稿方式。征稿作品由县书法家协会、县美术家协会或作者自行报送至宁都县文联办公室。联系人:张飞燕;联系、1336177。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宁都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