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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发布,赣州新增7例赣州累计59例宁

年2月7日上午,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疫情情况,年2月6日0-24时,江西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61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8例。

新增确诊病例中,南昌市13例、抚州市10例、新余市9例、宜春市8例、上饶市8例、赣州市7例、九江市3例、萍乡市1例、鹰潭市1例、吉安市1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中,南昌市4例、抚州市2例、九江市1例、宜春市1例。

截至2月6日24时,江西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例,其中重症病例58例,治愈出院病例45例。

确诊病例中,南昌市例、九江市95例、新余市87例、上饶市86例、宜春市62例、赣州市59例、抚州市56例、萍乡市24例、吉安市16例、鹰潭市10例、景德镇市4例。治愈出院病例中,南昌市14例、抚州市7例、新余市5例、宜春市5例、上饶市5例、九江市4例、赣州市2例、景德镇市1例、萍乡市1例、吉安市1例。

年2月6日0-24时,赣州市新增7例确诊病例,其中章贡区3例,大余县2例、赣县区1例,于都县1例。

1.章贡区新增确诊患者,女,75岁,新疆户籍,暂住章贡区钓鱼台,为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2月2日入院隔离,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目前暂无不适。

2.章贡区新增确诊患者,男,45岁,常住武汉,为2月5日章贡区新增武汉籍确诊患者同行亲属,2月4日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3.章贡区新增确诊患者,女,43岁,常住武汉,为新增确诊患者2同行亲属,2月4日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4.于都县新增确诊患者,女,29岁,家住于都县罗坳镇三门村,为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2月2日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5.赣县区新增确诊患者,女,62岁,家住赣县区江口镇江口圩,有确诊患者接触史,2月4日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6.大余县新增确诊患者,男,大余户籍,2月5日在深圳市确诊。

7.大余县新增确诊患者,女,大余户籍,为新增确诊患者6亲属,2月5日在深圳市确诊。

截至2月6日24时,赣州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9例,其中重症病例3例,治愈出院病例2例。

确诊病例中,章贡区21例、赣县区9例、会昌县4例、南康区4例、龙南县4例、全南县3例、赣州经开区3例、于都县3例、安远县2例、大余县2例、崇义县1例、宁都县1例、石城县1例、兴国县1例。治愈出院病例中,崇义县1例,章贡区1例。

赣州市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解除医学观察人,尚有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决战的关键时刻,全市人民群众不要放松警惕,不能掉以轻心,要本着对自己和他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六个必须”,参与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群防群治,如遇到发热等症状,医院就诊,共同打好这场疫情阻击战。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年2月7日

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宁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1号

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更严格的封闭式管控措施:

1.全县所有域区(乡镇)、社区、农村村庄实行封闭式管理。

2.除工作需要和生病就医外,居民一律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进出必须进行登记。有物业小区由县住建局负责,无物业小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安排村(居)委会落实。

3.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场所,每天必须做好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分别由城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4.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倡导居民线上下单采购生活物资,加强配送安全。

5.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村庄(小区)一律劝返,为居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和应急保障物资等特殊情况的,由相关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备案。具体由各乡镇、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落实。

6.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一律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就近通知乡镇卫生院排查,排查出对有从湖北(武汉)返乡人员、对病例确诊、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发热或疑似症状者,就地留观,由医院筛查。村卫生所、诊所、门诊部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7.所有未出租的房屋一律暂停出租;已出租的房屋,房东必须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租赁人员情况。

8.河道边和村庄(小区)内的凉亭、公园、休憩活动场所等一律不得有人员集聚和从事打牌、钓鱼等活动。

9.“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办理,并报村(居)委会备案。春节后农村民俗、祭祀活动一律停办。

10.全县广大群众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

(1)隐瞒湖北旅居史或与湖北来宁返宁人员接触史;

(2)不积极主动甚至拒绝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3)拒绝接受体温检测、居家留观、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11.所有药店出售与治疗发热、咳嗽有关药品,必须核验身份证实名登记,发热病人要测量体温并询问记录病史,同时迅速向属地乡镇、村(居)委会报告。

12.严格落实全省复工开学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工开学。

13.落实企业、写字楼、商铺、出租房、宾馆(酒店)、学校、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等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商户、学生、承租人员等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上述区域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追究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14.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5.强化近期返回宁都人员管控。

(1)即日起,所有从外地返回宁都人员必须在到达宁都1小时内向村(居)委会报告或拨打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热线电话(-)报告,新增返回人员情况由乡(镇)汇总后每天下午4点前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近14天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应进行居家、单位隔离或集中隔离14天。有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必须及时进行预检分诊,视情况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主动申报,随意外出,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严格落实新增返回人员管控,一律居家自主隔离14天,由居住地村(居)委会、乡镇安排专人实行“双人管理”跟踪管控,对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送医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16.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律要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管控居民不出门、不串门、不集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律从严处理。

此令由各乡(镇)政府严格执行;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要求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宁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6日

制图:张安然

病例详情如下↓↓↓

章贡区(18例)1、章贡区病例01:34岁女性患者,常住武汉市武昌区。1月16日从武汉回到赣州。1月23医院就诊。1月26日确诊,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2、章贡区病例02:病例01的丈夫,38岁男性患者,常住武汉市武昌区,与妻子一同居住。1月23日与病例01同时就诊、确诊,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3、章贡区病例03:57岁男性患者,常住武汉市台北路。1月16日出现症状。1月22日驾车从武汉到赣州旅游,入住赣龙大酒店。1月24日凌晨5点由医院;1月27日确诊,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4、章贡区病例04:49岁男性患者,常住南外街道红旗大道。1月22日出现症状。1月25日从吉林返回赣州。1月26医院就诊。1月27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5、章贡区病例05:病例04的妻子,49岁女性患者,常住南外街道红旗大道,与丈夫、女儿一同居住。19日发病,确诊时间与病例04相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6、章贡区病例06:34岁男性患者,常住武汉市汉口区。1月22日从武汉驾车回赣州。1月25医院就诊。1月28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7、章贡区病例07:病例04的女儿,24岁女性患者,常住南外街道红旗大道,与父母一起居住。1月26日出现症状。1月27医院就诊,收入隔离病房治疗。现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8、章贡区病例08:66岁女性患者,常住陕西省西安市。1月22日在西安家中出现症状,当晚乘坐火车回到赣州家中。1月27日前往赣医院就诊,1月28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病情危重(已转南大一附院)。9、章贡区病例09:56岁男性患者,常住南外街道金樽花园。1月23日出现症状。1月28医院就诊,当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10、章贡区病例10:病例09的妻子,50岁女性患者,常住南外街道金樽花园,与丈夫一起居住。26日发病,目前病情稳定。11、章贡区病例11:69岁女性患者,常住水南镇华城名苑。1月28日出现症状,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12、章贡区病例12:49岁女性患者,常住南外街道怡景嘉苑。1月28日出现症状。1月30医院就诊,现已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13、章贡区病例13:病例12的丈夫,50岁男性患者,常住南外街道怡景嘉苑,与妻子、儿子一起居住。1月28日被隔离医学观察,30医院,被诊断无症状感染者,现已医院隔离治疗。14、章贡区病例14:病例12的儿子,23岁男性患者,常住南外街道怡景嘉苑,与父母一起居住。1月28日被隔离医学观察,1月30日出现症状,医院。现已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15、章贡区病例15:49岁男性患者,常住新疆石河子市。1月21日结束武汉旅游驾车前往赣州。2月1医院就诊,收入隔离病房治疗。

16、章贡区病例16:男,79岁,武汉户籍,旅客,2月3日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17、章贡区病例17:男,39岁,武汉户籍,旅客,系新增确诊患者2同行亲属,2月3日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18、章贡区病例18:男,52岁,家住章贡区丽江豪庭,为章贡区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2月2日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2月3日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来源:章贡区融媒体中心)赣县区(8例)

19、赣县区病例01:79岁女性患者林某英,常住赣县区梅林镇文德家园5栋,1月25日9医院就诊,1月26日转院送医院治疗,1月28日确诊,目前医院隔离治疗。

20、赣县区病例02:病例01的丈夫,79岁男性患者邹某福,常住赣县区梅林镇文德家园5栋,与妻子一同居住。1月25日到指定地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7日因发医院隔离治疗,1月29日确诊,1月30日转院送医院隔离治疗,2月4日转南大一附院救治。

21、赣县区病例03:病例01的小姑子:73岁女性患者邹某香,常住江口镇江口村,1月25日到指定地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月27日因发医院隔离治疗,1月29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

22、赣县区病例04:病例01的长女,55岁女性患者邹某玲,常住于都县罗坳镇岩背村,1月26日到指定地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月29日因发医院隔离治疗,1月31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

23、赣县区病例05:病例01的三子,48岁男性患者邹某平,常住江口镇樟木新村,1月25日到指定地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月29日因发医院隔离治疗,1月31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

24、赣县区病例06:病例01的长媳,54岁女性患者李某英,常住江口镇江口圩富民路,1月26日到指定地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月1日因咳嗽症医院隔离治疗,2月3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

25、赣县区病例07:病例01的长子,58岁男性患者邹某堃,常住江口村江口圩富民路,1月26日到指定地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月1日区疾控中心采集该患者咽拭子标本检测结果为阳性,2月1医院隔离治疗,年2月4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

26、赣县区病例08:25岁男性患者张某明,家住赣县区茅店镇杨洞村,武汉返乡人员,1月22日从武汉回到茅店镇家中,1月23日因发热由茅店镇卫生医院隔离治疗,2月4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

(来源:赣县区融媒体中心)会昌县(4例)27、会昌县病例01:欧某某,男性,50岁,会昌县文武坝镇人,1月16日由武汉返回会昌县过年。1月23医院就诊、隔离治疗。经省市疾控机构检测,该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专家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5日下午,该医院继续隔离治疗。目前正在接受医学隔离观察。

28、会昌县病例02:杨某某,女性,29岁,会昌县洞头乡人,1月25日22:55医院就诊、隔离治疗。经省市疾控机构检测,该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专家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该患者生命体征平稳。

29、会昌县病例03:廖某某(为会昌县第2例患者杨某某的丈夫),男性,29岁,会昌县洞头乡人,为武汉返乡人员。于1月27医院进行实验室检测、隔离治疗。经省市疾控机构检测,该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专家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该患者生命体征平稳。

30、会昌县病例04:患者廖某(系会昌县确诊患者廖某某、杨某某之女),女性,出生三个月,会昌县洞头乡人。因父母相续发病而纳入监测范围,1月28医院隔离监测并采样送检。经市级疾控机构检测,该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专家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该患者于1月30日上午与父医院救治,2月2日通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

(来源:中国会昌)南康区(4例)31、南康区病例01:27岁男性患者,常住武汉市江岸区。1月21日从武汉回到赣州。1月26医院就诊,1月28日确诊。目前在隔离治疗,病情稳定。32、南康区病例02:35岁男性患者,常住赣州经开区蟠龙镇。系赣州经开区确诊患者华某某同公司职员。1月30医院就诊,2月3日确诊。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33、南康区病例03:37岁女性患者,常住南康区蓉江街道。1月24日从湖北返回南康。1月25医院就诊,2月3日确诊。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34、南康区病例04:16岁男性患者,常住南康区蓉江街道,病例03的儿子。1月24日与病例03一同返回南康。1月29医院就诊,2月3日确诊。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来源:南康发布)龙南县(4例)

35、龙南县病例01:患者叶某某,男,27岁,于1月3日坐高铁到武汉市出差。1月23日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36、龙南县病例02:患者廖某某,男,44岁,有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1月31日入院隔离治疗,2月4日通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

37、龙南县病例03:家住龙南县杨村镇五星村,武汉返乡人员,为龙南县确诊患者廖某家属,2月2医院进行隔离检查,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目前暂无不适。

38、龙南县病例04:家住龙南县杨村镇五星村,有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2月2医院进行隔离检查,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目前暂无不适。

(来源: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南县(3例)39、全南县病例01:患者景某,男,于1月30日通报确诊。40、全南县病例02:患者曾某某,女,系全南县确诊患者景某妻子,1月30日在集中隔离观察区出现轻微咳嗽、胸痛等症状,随即入院隔离治疗,2月2日通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41、全南县病例03:患者景某某,女,系全南县确诊患者景某女儿,1月30日在集中隔离观察区出现轻微咳嗽、胸痛等症状,随即入院隔离治疗,2月2日通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来源: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赣州经开区(3例)42、赣州经开区病例01:患者华某某,于1月28日通报确诊。43、赣州经开区病例02:患者张某某,于1月28日通报确诊。44、赣州经开区病例03:患者郭某某,男,48岁,出租车司机,有疫区旅客接触史,1月30日入院隔离治疗,2月3日通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来源: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远县(2例)45、安远县病例01:患者熊某某,女,40岁,武汉市武昌区人,常住武汉市。1月21日前来安远县探亲。1月22日,因发热、咳嗽等医院隔离治疗,25日下午转医院。目前,患者病情稳定。46、安远县病例02:患者阳某某,男,40岁,安远县欣山镇人,为安远县驻武汉市华南水果市场某公司水果营销人员。1月22日离开武汉,中转石家庄、深圳后乘坐大巴于1月23日晚回到安远医院体检,收治入院隔离观察和治疗,1月30日送赣州市疾控中心标本检测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1月31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轻度咳嗽,病情稳定。(来源:安远发布)于都县(2例)47、于都县病例01:患者家住于都县罗坳镇茅坪村,有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接触史,2月2日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48、于都县病例02:女,21岁,家住于都县罗坳镇岩背村,为赣县首例确诊患者亲属,1月26日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2月2日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来源: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崇义县(1例)49、崇义县病例01:黄某某,男,27岁,崇义县古亭人,在南康区某建材公司工作,1月10日因工作需要前往武汉,并在武汉留宿一天,1月17日返回崇义,出现咳嗽、咳痰症状,医院。已于2月1日顺利治愈出院。(来源: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宁都县(1例)50、宁都县病例01:患者曾某某,女,40岁,宁都县人,常住武汉市。年1月21日返回宁都县。1月22日,因发热、咳嗽等症状入院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病情稳定,其4名密切接触者均实施医学观察,均无异常。

(来源: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石城县(1例)51、石城县病例01:患者熊某某,男,21岁,患者在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冷链大市场工作,1月19日凌晨返回石城。患者于1月25日因发热,伴轻微头晕、鼻塞,医院隔离就诊。1月29日通过确诊,目前,患者生命体症平稳,情况稳定。2名密切接触者及55名一般接触者均由镇村两级干部及医务人员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来源:石城发布)兴国县(1例)52、兴国县病例01:患者吕某,男,35岁,有武汉旅居史,1月30日入院隔离治疗,2月3日通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来源: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小编发现

52例确诊患者,最小只有3个月

大多为聚集性传播

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

小编再次提醒!

戴口罩、勤洗手,少出门、

少聚集,多通风、不接触。

让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

共同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转发!提醒!

来源: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赣南日报、今日宁都、宁都检察院

整编:宁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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