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28日,一名男子因为持刀抗拒城管执法,被宁都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事件经过:
5月28日晚上7时许,宁都县城管局执医院门口路段时,发现陈某用电动三轮车装了一车西瓜在道路上叫卖,于是前去纠正违法行为,并根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告知其应予接受处罚,陈某不但不配合执法,还持刀威胁城管队员,抗拒执法,执法人员在依法处置时,两名队员受伤,后陈某被制服扭送至派出所。
因阻碍执法,宁都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陈某行政拘留十日。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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