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开铨(.09——.01)字乘衡,瑞金合龙(今叶坪)乡松山村人。年8月参加革命,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苏区时期,曾任合龙乡苏维埃政府财经委员、中共云集区委书记苏维埃政府主席,长胜县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土地人民委员会委员、中央政府巡视团巡视员、粤赣省土地部长、会吕县苏维埃政府主席、会昌安远工作委员会主任。长征中曾任道义县革命委员会土地人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红三军团十二团地方工作组主任。到达陕北后,历任陕甘省苏维埃政府主席、陕甘宁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陕甘宁边区政府巡视团主任及边区政府建设厅副厅长。解放战争时期,任甘肃省陇东专署专员,中原人民政府荣誉军人管理处处长。建国后,任宁都专署专员、江西省人民政府民政厅厅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政协副主席。年农历12月24日病逝于南昌。
年9月26日宁都分区专署、宁都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发出联合布告,敦促少数不明大势的匪特分子、伪乡保甲长、或一时被迫为匪或参加其反动团体与反动活动的人员,向人民政府投诚。10月9日针对石城、广昌一带受蒋匪黄镇中部强迫威胁、造谣欺骗而东奔西藏、流散各地、流浪在外的离乡人员较多的情况,宁都分区专署发出《布告》,号召离乡人员一律回家,各安其生,悔过自新,并就具体问题作了规定。宁都分区专署发出公字第一号《布告》,内容是:宣布中国国民党、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国青年党、民主社会党均为非法的反动组织,自即日起一律给予解散,其机关应即时封闭所有公产,档案卷宗应予没收,并令上述组织之一切人员,立即停止活动,改过自新。
宁都分区专署发布经字第一号《布告》,内容是重申银元、铜元及蒋伪发行之一切货币一律停止使用,一切金银铜元以及银币均不得计价流通,私相买卖,只许到人民银行兑换。
之后,宁都分区专署又发出公字号《布告》,指出伪国民政府内政部调查局及其所属一切组织人员、伪国民政府国防部保密局及其所属一切组织人员、伪国民政府国防部第二厅及其所属一切组织人员,及其它性质相同之一切组织均为蒋匪特务组织,即日起一律解散,停止活动;查封并没收所有公产档案卷宗,并即向人民政府悔过自新,立功赎罪。
爱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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