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地政策
工业用地每亩不低于评估价挂牌出让,对土地摘牌价超出每亩2.8万元的部分给予企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奖励。
2、租购厂房政策
生产性用房租金3-5元/㎡?月;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准入的项目,享受厂房租金“一免四补”扶持政策;在赣商创业园设立现代轻纺面辅料市场、成衣市场及本地产品展销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的,给予入驻品牌企业三年免租金优惠。
3、物流补贴政策
给予年纳税万元以上的轻纺服装及配套企业,三年内由县财政按企业年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额的县财政实得部分的5%的给予物流补贴;给予年纳税万元以上的箱包及配套企业,三年内由县财政按企业年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额的县财政实得部分的10%的给予物流补贴。
4、税收扶持政策
对设在宁都的属于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企业投产之日七年期限内选五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年总额达到万元年度起,五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县实得部分享受“三免两减半”。
5、金融扶持政策
设立轻纺服装企业增信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对园区轻纺服装企业“再就业小额贷款”优先予以贴息,贴息金额为同期基准利率的50%,贴息期3年,每年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纳税总额。
6、品牌专利政策
获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分别给予每件5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新获得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国家专利证书的,分别给予元、元、0元奖励,获得国外专利证书的,每项奖励元。
7、科技创新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8、外资外贸政策
对于生产型外贸出口企业,每年外贸出口以50万美元为基数,超基数部分由县财政按每出口1美元给予0.元人民币的奖励。
9、办企成本政策
入园企业办理证照时,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全免;执行江西省统一工业用电电价,工业企业(高耗能企业除外)办理手续提供绿色通道;园内工业企业基准水价额定为执行1元/吨的基准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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