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信丰县城区中小学、嘉定镇中心小学教师递补入闱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公开选调年信丰县城区初中学校教师的公告》和《关于公开选调年信丰县城区小学、嘉定镇中心小学教师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工业园学校、思源实验学校、信丰二小、嘉定镇中心小学教师符合相应选调条件的,可参加本次选调考试,选调后工业园学校、思源学校教师、信丰二小、嘉定中心小学教师选调入闱到城区其他学校空出的编制缺额,从本次参加选调的教师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且超出选调名额的都不予调动。
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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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年统招及特岗教师招聘体检方案
一、体检对象
上高县年统招及特岗教师招聘拟录的名人员。
(见附件1)
二、医院
医院体检科(上高县和平路28号)
三、体检时间与安排
1.7月26日,序号-拟录人员参加;
2.7月27日,序号-拟录人员参加;
3.7月28日,序号-拟录人员参加。
四、体检标准
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见附件2)
五、体检项目
1.一般检查:测量人体身高、体重、血压。
2.内科:检查心、肺、肝、脾、心率、腹部、神经系统等重要脏器的基本状况。
3.外科:检查皮肤、头颅、乳腺、肛门外生殖器、浅表淋巴结、甲状腺、脊柱四肢等重要脏器的基本状况。
4.眼科:裸眼视力、色觉等。
5.耳鼻喉科:听力、鼻部、喉部、耳部、咽部、嗅觉等。
6.口腔科:唇腭舌、牙齿、口吃等。
7.妇科检查
8.心电图:心脏疾病诊断。
9.胸部X光片:检查两肺、心脏、纵隔、膈、胸膜等。
10.腹部B超检查:检查肝脏、胆囊、脾脏、肾脏、输尿管等脏器的形态。
11.血常规: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血红蛋白、了解贫血、感染、出血倾向、白血病等。
12.尿常规:泌尿系统感染、肾炎、炎症、泌尿系结石、糖尿病等。
13.幼儿教师岗位妇科加测项目
注:具体项目内容以医院为主。
六、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携带好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寸)1张。
2.体检当天早上7:15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前需先到门诊一楼收费处交费,全过程请听从医务人员安排,配合医技人员检查。有例假、怀孕者需向前台或医务(技)人员说明。
3.体检项目按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拟录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招聘认定体检依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拟录人员的体检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4.参加了“上高县年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且合格的人员本次教师招聘体检可以免检,须于7月27日将教师资格证体检表(加盖医院公章)上交到上高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高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进行核查。
5.体检表由上高县教育体育局归档保存,不退还本人。
七、体检费用
拟录人员体检费用,医院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拟录人员收取。医院须向拟录人员公布体检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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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于都县县城公办中小学考试拟选调教师调整公示
各位考生:
根据《于都县年县城公办中小学考试选调教师工作方案》(于教科体字〔〕号)规定“-学年综合评估不合格或教学质量不合格的学校,取消今年选调资格”。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因教学质量不合格,取消今年选调资格,共有6名拟选调教师取消今年选调资格(岗位分别是:小学计算机11年以上、小学语文11年以上各1个、小学数学11年以上4个)。经研究,对上述岗位拟选调情况进行调整,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调整后小学语文11年以上因成绩并列,拟选调教师增加1人,岗位拟安排在于都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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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年选调县外教师拟选调人员体检、调档、签订预录协议公告
一、体检、调档、签订预录协议对象
年7月16日在宁都政务网和“宁都教育” 二、体检工作
(一)体检时间
年7月25日。
(二)体检地点
医院(宁都县财政局旁边)。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收取。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于体检当日6:30到医院一楼领取《宁都县年公开选调教师体检表》。体检对象需在体检表上如实补填既往病史,若无既往病史则填“无”。
2.参加体检人员须按安排在规定时间空腹并根据医院制定的体检流程参加体检。体检流程将张贴在医院院内。
3.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参加医院,体检结果由医院汇总后统一送至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4.体检对象月经期间可暂缓妇科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已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体检对象可暂缓X光检查,待生产结束后补检。待补检人员体检结论暂缓,签约、选岗按规定时间进行,若补检后体检结论不合格,则选岗无效、预录协议终止。
5.体检不合格结论将于体检当天通过电话(-)个别通知其本人,未接到相关个别通知者视为体检合格。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三、调档工作
(一)领取调档函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于体检次日(上班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领取调档函。
(二)调取档案
拟选调人员凭调档函到本人档案存放单位调取档案,可选择自带或邮政机要方式送达档案。档案采取邮政机要方式送达者应自行跟踪邮递进度,在档案邮件封面注明档案主人姓名及调档函编号,按调档函规定写明收档单位及邮寄地址。
(三)档案交审
拟选调人员须于8月6日前向宁都县人社局档案股室(-)交审本人档案,并取得宁都县人社局开具的档案接收证明。
四、签订预录协议工作
(一)签订时间
拟选调人员于年8月6日签订《宁都县年新聘教师预录协议书》。
(二)签订地点
宁都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学楼三楼(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办公室楼上)。
(三)其它注意事项
1.拟选调人员须凭宁都县人社局开具的档案接收证明签订预录协议。
2.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档案接收证明确有困难者,可于8月6日前向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提交书面说明保证书,经人事股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可以签订预录协议,否则不予签订。
3.拟聘用人员在签订时间当日17:30前,未与宁都县教科体局签订预录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4.在选岗前未提交档案、凭有关书面说明保证书签订了预录协议者,须于年9月1日前按规定提交档案并向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提供档案接收证明,否则解除预录协议,由此产生的违约后果由签约对象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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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年教师招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告
一、体检时间
年7月26日-7月27日。
二、体检地点
医院。
三、体检对象
纳入体检对象的考生(绿色标注视为获得体检资格),详见附件1、2。
四、体检安排
1.7月26日。纳入体检对象的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备案制)考生71人参加体检(详见附件1)。
2.7月27日。纳入体检对象的其余教师岗位考生共86人参加体检。
(1)入闱体检的省招考生14人(详见附件1);
(2)入闱体检的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考生28人(详见附件1);
(3)入闱体检的定向师范生44人(详见附件2)。
五、体检费用
约元/人(医院据实收取,费用自理)。
六、有关事项
1.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日早上7: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空腹赶到医院新门诊大楼前集中。
2.体检时应主动、如实、完整向医生告知个人既往疾病史,特别是精神类和传染类疾病病史情况。隐瞒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拟录资格;已经录取的,解除聘用关系。全部责任由考生承担,大余县教科体局保留追究的权利。
3.体检时应在医生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勿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4.遵循医院相关制度,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5.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对象体检和复检均不合格,则按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6.体检对象体检项目结束后,将政审材料和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明等材料交县教科体局人事股,如符合条件且排名在指标内的,可现场办理调档手续。
7.此次体检为本年度教师招聘终审体检,请体检对象互相转告相关事项。若体检对象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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