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宁都县公安局组织治安大队、消防大队、梅江派出所、应急大队等单位对县城区旅馆业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整治无证照经营旅馆行为。
行动中,重点检查了旅馆证照是否齐全、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无证住宿等情况,对排查发现无证经营的旅馆,依法予以取缔。
据统计,行动当天共检查旅馆40余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5处,当场整改4处,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旅馆5家,行政处罚2家。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旅馆治安管理工作,自12月1日开始,宁都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0天的旅馆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无证照经营旅馆行为,对存在严重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和无证无照的非法“黑”旅馆,将一律关停并纳入出租房管理。
旅店、网吧等老板们请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
住宿不实名登记
你就摊上大事了!
警方提示
住宿配合旅馆登记身份信息既是履行公民义务,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全民行动,旅馆业主和从业人员应当自觉履行对客户信息查验登记职责。广大市民外出住宿时务必带好身份证件,配合旅馆做好登记工作;如果确实未携带身份证件,可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办理登记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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