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健全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机构,切实加强乡镇、园区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宁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宁府字〔〕64号)精神,宁都县经普办认真抓好乡镇、园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
目前,全县24个乡镇和1个工业园区经济普查机构已经全部组建到位。各乡镇、工业园区高度重视,分别由乡镇、园区主要领导担任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乡镇、园区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工业园区经济普查机构的组建,为我县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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